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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2023年下半年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验收的通知

【来源:科技产业处 | 发布日期:2023-09-20 】

各部门(单位):

按照黑教科规办〔2021〕13号文件《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稿)》的要求,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即将开展2023年下半年课题结题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材料提交时间

1.课题结题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提交时间为2023年10月7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二、结题材料要求及注意事项

1.结题纸质材料仅收取:(1)课题结题汇总表;(2)《课题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申请审批书》(一式三份,一张A4纸正反面打印);(3)一般课题、教育厅规划课题、青年专项课题需提供专家签字的专家组和专家鉴定意见一套。

2.结题电子汇编需提供PDF格式,结题材料内容及顺序详见附件2中的课题结题材料电子格式。邮件主题:2023规划办结题验收材料-姓名;PDF命名:部门(单位)名称-姓名-课题名称。

3.获得省规划办经费资助的课题需填报经费总决算,并盖单位财务章;无资助课题可根据需要选填。

4.论文所发表的刊物要有国家新闻出版署刊物查询截图;论文要三网之一可查(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维普网)并提供查询截图。为保证论文字迹的清晰度,论文正文请选择“PDF打印”的方式下载;著作需提供“中央宣传部出版物数据中心”(网址:https://pdc.capub.cn/)查询的“图书详情信息”的截图。著作和论文查询,可参照附件2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材料的规范和要求中进行操作。

附件1:课题结题验收相关表格;

附件2:课题结题材料格式及要求;

附件3:相关文件。

电子邮箱:15546522830@163.com

联系人:段宇(松北校区主楼609)

科技产业处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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