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活动

图书馆禁烟倡议

发布者:图书馆  时间:2024-03-15  浏览:

图书馆是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在图书馆内任何地点禁止吸烟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规定,在图书馆吸烟是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我校2024年发布的第11号文件《他己经进我的了好舒服关于校园内禁止吸烟的通知》明确指出图书馆为校内禁烟场所,禁烟区内所有人员应自觉遵守学校相关控烟规定,服从控烟责任单位的控烟管理。

图书馆是广大师生获取知识、阅读学习、获取资料信息的主要场所。这里不仅人员较多,而且也是书刊交叉使用的密集场所,出入师生应当自觉严格遵守学校禁烟的相关规定,在图书馆内不吸烟。

为加强图书馆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发生,保障读者和图书馆财产安全,提示广大读者图书馆内任何地点都禁止吸烟,有吸烟者请移步至馆外。


禁烟倡议

为确保图书馆和读者财产和人身安全,维护图书馆内优美整洁的学习环境,消除火灾隐患。在此,图书馆向全校师生发出禁止吸烟倡议:

1.遵守图书馆规定,自觉从自身做起,共同营造无烟图书馆学习环境。

2.请勿在图书馆任何区域吸烟、使用火源,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馆。

3.主动参与禁烟控烟活动,劝阻、制止在学校禁烟区内的吸烟行为。

4.积极参与宣传吸烟的危害,树立控烟意识,自觉远离烟草。

图书馆也会安排人员加强巡查力度,如发现在馆内吸烟者,将上报学校相关部门及所在学院,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因吸烟造成的损失,由吸烟者自负。


让我们追求文明、健康、和谐的生活方式,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为创造一个清新、舒适、安全的图书馆学习空间作出应有的贡献。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学院路群英街33号 邮编:150001

电话:86(0451)55250123

他己经进我的了好舒服-图书馆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5.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