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科室职责
人事处下设人事综合管理科、师资科两个科室,其主要职责分别为:
人事综合管理科:
1.协助领导处理学校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学校人事政策的研究;负责制定、完善和执行学校人事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2.协助党政领导做好学校教职工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负责师德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
3.负责行政干部的培养考察、选拔任用工作;负责学校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和奖惩工作。
4.负责教职工岗位调动、转正、校龄审定工作;负责教职工工资、津贴、补贴等劳资管理工作;负责教职工请销假手续等考勤管理工作。
5.制定师资培训计划,完成教职工岗前培训工作、教师资格证申报工作,组织教师的培训、进修及相关的审核工作。
6.负责学校教职工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管理以及社保政策的落实和五险一金、残疾人保障金缴纳工作。
7.负责人事、劳资、师资等报表工作。
8.负责学校教职工人事档案的建立、更新和保管工作。
9.负责部门网站的更新与完善,定期上传学校人事相关的制度文件。
10.及时有效的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师资科:
1.负责人才引进工作。根据需要制定年度人才招聘计划。
2.巩固已建立起来的招聘渠道,保持与对口高校招聘会、大型人才市场及网站的联系,及时更新招聘信息。
3.做好应聘人员信息的登记、初选、汇总工作。按照招聘流程安排面试,确定试讲等相关事宜。
负责全校入职、离职教职工的档案存放、调出工作,负责外聘教师学校人事档案的建立、更新和保管工作。
4.负责人事管理软件的维护、更新工作,确保人事信息的完整准确。
5.负责教职工职称推荐评审工作;负责校内高级职称评审工作。
6.负责“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工作。
7.及时有效的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