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己经进我的了好舒服“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管理办法(修订)

作者: 时间:2021-10-12 点击数:

为早日实现“适应社会需求,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民办大学”的发展目标,不断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需要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按照国家“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要求,努力造就一批学科知识扎实、专业能力突出、教育情怀深厚的高素质复合应用型教师。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认定对象

在校具有高校教师资格的专任教师。

二、认定条件

在校教师满足下列基本条件和实践能力要求者,可认定为“双师双能型”教师。

(一)专职教师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良好的师德修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治学严谨,爱岗敬业;

2.具有较坚实的基础理论和扎实的专业知识,能熟练的主讲一门及以上课程,有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教学效果好。并能结合所承担的教学课程独立承担实践教学指导工作;

3.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经学校认定的行业优秀人才,满足实践能力要求的可放宽条件)。

(二)兼职教师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良好的师德修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治学严谨,爱岗敬业;

2.经学校认定的行业优秀人才,满足实践能力要求的可放宽条件;

3.具备一定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企事业单位在职或退休人员。

(三)实践能力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行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及职业资格;具有本行业特许的职业资格、专业资格和技能等级证书;具有国家或行业组织的专业相关的中级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具有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证书;或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且获得合格证书;

2.近5年中有一年(含)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经历;

3.经学校批准,近 5 年到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技能培训、实践锻炼累计 6 个月(含)以上;

4.在本行业企业中担任经理级及以上职务或专业技术技能为行业优秀者;

5.近5年主持过(或主要参与)三项及以上应用技术研究(或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及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成果已被企业(学校)使用,达到同行(学校)中先进水平;

6.近3年指导学生参加省、部级学科专业竞赛获得二等奖(含)以上的指导教师,或教师本人获得省教育厅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含)以上。

三、认定程序

(一)专职“双师双能型”教师

1.专职“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每年开展一次,一般在9-10月份进行;

2.学校成立“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工作。各二级学院 (教学部) 成立以负责人为组长,教研室主任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工作小组 (人数 3-5 人),负责本单位“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工作;

3.凡符合“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条件的教师,应提前向所在二级学院(教学部)提出申请,填写《他己经进我的了好舒服“双师双能型”教师申请表》,并附相关佐证材料;

4.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进行汇总,连同个人“申请表”一并报人事处;

5.人事处将所有二级学院(教学部)提交的申请人初审意见及相关材料提交至学校“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组织教务处、人事处、科研处等相关部门,对上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人选,在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

6.公示无异议的“双师双能型”教师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认定为他己经进我的了好舒服“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由教务处、人事处备案。

(二) 兼职“双师双能”型教师

1.兼职“双师双能型”教师每年受理二次,一般为每年 3 月份和 10 月份。

2.认定及上报、备案流程参照上述专职“双师双能型”教师执行。

四、“双师双能型”教师职责

(一)专职“双师双能型”教师

1.每学年应承担 1 门及以上课程的实践教学工作;

2.积极参加学校的实验实训室 (基地) 建设与管理工作;

3.每学年至少参加下列一项专业实践活动:

(1)承担1项二级学院(部)的应用技术开发研究项目;

(2)承担1门实践教学课程的开发;

(3)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 1 篇关于实践教学的论文。

4.每学年组织学生参加至少1次双创项目或竞赛活动。

(二)兼职“双师双能型”教师

1.每学年应承担1门及以上课程的实习实训教学工作;

2.积极参加学校的实验实训室(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3.每学年至少参加下列一项专业实践活动:

(1)承担或参加1项二级学院(部)的应用技术开发研究项目;

(2)承担或参加1门实践教学课程的开发。

五、“双师双能型”教师的待遇

(一) 专职“双师双能型”教师

1.在教师职务晋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推荐教学名师、骨干教师、访问学者时,同等条件下,“双师双能型”教师优先;

2.学校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双师双能型”教师培养,选派一批优秀的“双师双能型”教师参加校外考察、培训。

3.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在确定本单位的分配方案时,向“双师双能型”教师倾斜。

4.学校进行调薪、发放年终奖等其他相关教师福利待遇时,向“双师双能型”教师倾斜。

5. “双师双能型”教师参加国家组织的各类执业资格、职称资格的培训考试,经学校认定有效的,可以经审批报销相关费用。

(二) 兼职“双师双能型”教师

1.“双师双能型”教师课时费及讲座费标准按照学校标准执行。

2.在评优评先、推荐教学名师时,同等条件下,“双师双能型”教师优先。

3.自愿参加学校“双师双能型”教师培养、校外考察,相关费用由学校承担。

六、加强“双师双能型”教师的考

对“双师双能型”教师的考核,要从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更加关注实践教学的角度出发,加强其教学检查、考核。

(一)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每学期要对“双师双能型”教师进行一次全面的督导检查、评价,形成书面材料报二级学院(教学部);

(二)各二级学院、教学部每学期进行一次“双师双能型”教师履职情况的考核。并组织对“双师双能型”教师进行听课、评教,形成书面考核材料上报教务处、人事处。

(三)每年12月份,由人事处牵头,组织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和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对全校“双师双能型”教师进行一次年终考核。总结经验,表彰奖励先进。对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学校“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

七、附则

(一)学校“双师双能型”教师聘期为三年,超过聘期需重新申请认定。

(二)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双肩挑”教师。

(三)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他己经进我的了好舒服“双师型” 教师评审标准(修订)》(黑工商院发〔2020〕37号)同时废止。

(四)本管理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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